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东风区位于黑龙江省佳木斯市东部,东与桦川县毗邻,南与郊区长发镇接壤,西至安庆街与前进区为邻,北抵松花江。地处北纬45°56’至48°28’,西起东经129°29’至135°5’。东风区总面积190.8平方公里,辖23个社区和1乡1镇、20个行政村,全区人口16.5万人(2010年)。2014年,全区生产总值完成10.2亿元,增长11.7%;财政总收入完成2.4亿元,增长7.9%,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.18亿元,增长10%;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518元,增长10.7%,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092元,增长11%。截至2010年,东风区辖5个街道:(佳东街道、晓云街道、佳南街道、建国街道、造纸街道),2个乡:(松江乡、建国乡),政府驻地:佳木斯市建国路4号。截至2011年,东风区耕地面积5204亩,其中水田5154亩,菜田50亩;天然草场273.1万亩,其中可利用草场224.34万亩,已利用草场面积154.38万亩。